📌 2026/7/28 立法院三讀:民法第 1223 條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,公布後 6 個月施行。
配偶、子女、父母(各 ½)與祖父母(⅓)的特留分全部沒有變動。
⚠️ 刪掉的是「最低保障額度」,不是繼承權——沒有立遺囑,兄弟姊妹仍然依法定應繼分繼承。
① 家裡有哪些人?
② 遺產稅粗估(115 年度)
③ 房子繼承完,才是房仲要接手的地方
分配比例算得出來,房子分不分得動是另一回事。實務上最常卡住的三件事:
- 繼承登記做完是「公同共有」,一個人不同意就賣不掉
- 繼承取得的房子將來要賣,房地合一稅的取得成本與持有期間怎麼算,差距可以很大
- 房子留給誰、現金留給誰,會直接決定家人會不會翻臉
⏰ 別錯過的期限
- 遺產稅申報:被繼承人死亡日起 6 個月內(可申請延期 3 個月)
- 繼承登記:6 個月內辦理,逾期每 3 個月按應納登記費罰 1 倍(最高 20 倍)
- 拋棄繼承:知悉得繼承時起 3 個月內向法院聲明
- 本次修法:公布後 6 個月施行,在那之前發生的繼承仍適用舊法
④ 你現在是哪一種狀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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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頁為免費資訊工具,依民法第 1138、1141、1144、1223 條與遺產及贈與稅法計算,僅供初步理解。
實際繼承涉及代位繼承、拋棄繼承、生前贈與歸扣、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等變數,個案認定請洽地政士或律師,稅額以國稅局核定為準。
喵爸是房仲,不提供法律意見;需要專業協助時,可以幫你找到對的人。